盛德律师事务所协助乐华娱乐集团(HKEX: 2306)(乐华娱乐)成功完成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3.914亿港元(5010万美元)。盛德在本项目中担任联席保荐人及整体协调人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承销商的香港法律顾问。
乐华娱乐成立于2009年,是中国知名的艺人管理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艺人管理收入计算,乐华娱乐在中国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乐华娱乐已将公司打造成为包括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以及泛娱乐业务三大业务板块的文化娱乐平台,管理多位国内广受欢迎的艺人。本次发行项目引入的基石投资者包括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Sun Mass Energy、猫眼娱乐(香港)有限公司、好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丁世家先生。
盛德团队由合伙人律师钟晴川及盛德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及中国企业和融资业务部副主管刘心怡牵头,团队成员还包括资深顾问阮玉琳、资深主办律师赵骏、海外注册律师陈天赐、律师华晔子及潘耀民、资深经理王晓彤、以及高级法律助理刘昭媛、梁晨阳、张曼祺、宋江源及刘锦欣。
盛德拥有香港上市领域规模最大的业务团队之一,有约100多位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盛德的香港上市交易数量过去连续三年位列《瑞恩资本》香港律师排行榜前茅。同时,盛德十年来也被《钱伯斯法律指南》评为大中华及亚太区资本市场业务的领先国际律所。2023年,盛德获《亚太法律500强》资本市场业务领域排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