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蔓延,世界卫生组织继续上调全球风险评估等级。COVID-19除了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它也对国际业务造成了巨大冲击,导致众多全球供应链的中断。
在位于COVID-19影响最严重地区工厂的停工导致无数供应合同中断。在最近几周,中国政府部门和商会已向中国公司签发了成千上万“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证明。但是,并不是在所有合同中和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够以COVID-19触发“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有效抗辩,因为不同的合同和准据法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积极管控相关法律风险,并仔细评估哪一方最终必须承担COVID-19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为了帮助企业在遇到供应链问题时管控法律风险,我们总结了下述7条建议。另外,另有额外3条建议,可供企业在未来打造更为强大稳健的供应链制度。我们将在近期的盛德网络研讨会上对这些建议进行详细说明。在此期间,如果您有任何紧急问题,请随时与盛德律师联系以获得帮助。
面对COVID-19造成的供应中断,现在该怎么办?
COVID-19可能在不同的方面影响着公司运转。公司的生产运作可能会因政府部门关闭或者返工人员数量减少而受影响。另一种情况是,公司的供应商可能会停止发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生产产品。无论COVID-19的产生何种影响,以下建议对公司管控事态具有帮助。
1. 确定供应问题的准确性质并进行记录。了解事实的最新情况对正确的管理决策至关重要,公司的举证能力可能决定日后法律程序的成功与否。
- 如果公司受到直接影响:请确保理解公司为何无法供货的原因。是因为政府下令关闭工厂或者是因为采取隔离措施、员工患病、员工出于恐惧居家不出门或其他原因?准确定位问题的性质非常重要,您应为自身的特定问题准备证据加以说明。
- 如果公司的供应商无法向公司供货:请勿接受不明确的“不可抗力”声明,而是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其是如何受到影响的详细信息。在了解相关事实前,请勿就“不可抗力”声明表明立场。
2. 分析合同和准据法下的风险分摊。并非每份合同和每个准据法都为合同当事方提供了基于不可预见和无法控制事件的“不可抗力”抗辩的依据。“不可抗力”(以及类似的法律抗辩)的范围和要求因合同而异。因此,对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仔细的法律分析必不可少,分析要结合供应问题的确切性质、合同的特定条款以及准据法。如果您面临供应商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的抗辩,这导致公司无法向客户供货,那么,公司需要分别评估每份合同下的风险分摊模式从而制定最佳风险管控策略。
3. 表达必须表达的内容——但要提防陷阱。特定的合同条款或准据法可能会要求公司及时就“不可抗力”事件发出通知,否则将被禁止以此为由进行抗辩。如果存在这样的要求,公司可能需要在有机会仔细评估以上建议(一)和建议(二)的内容前便先发出“不可抗力”声明。如果公司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不可抗力”声明,那么公司需要审慎措辞回复的内容,以保护公司的法律权益;如果公司随后必须向客户发出“不可抗力”声明,请避免可能影响公司将来与供应商纠纷中的法律处境的用词。
4. 努力克服供应问题。在“不可抗力”的后果可以克服的情况下,许多合同和准据法是排除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的。通常情况下,除非有权援引艰难情势(hardship)条款(在大多数的准据法中较为罕见),否则公司将不能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避免因供应替代物品而大幅增加的成本。如果公司认为收到的“不可抗力”声明无效,公司有义务采取措施进行减损。尤其在未能成功克服供应问题情况下,请详细记载公司为此付出的努力。
5. 请谨慎处理如何分配现有物资。如果因减产而只能供应部分客户,如何分配现有物资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仔细检查公司的合同和准据法条款,看其中是否包含任何限制或指导。向优先级客户供货并向其他客户宣告遭遇“不可抗力”的做法可能是存在问题的。如果公司收到“不可抗力”声明,请弄清公司的供应商是如何分配剩余库存的。
6. 主动管理合同纠纷,有效解决问题。鉴于COVID-19给供应链带来了不少问题,有关哪方应承担损失将是未来诸多诉讼的焦点。主动管理合同纠纷将增加公司高效和成功解决纠纷的概率。公司应秉持合作、合理的态度与供应商交流,这对避免或者解决争议有很大帮助。与此同时,在纠纷升级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公司的法律和证据地位。请检查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以确定将由哪个法院或仲裁庭来审理争议,以及裁判主体将如何对案情进行评估。盛德可通过早期案件评估(early case assessment)的方式帮助您决定是否要提起诉讼或是寻求和解。若采用和解方式解决,我们将协助您确定恰当的和解金额以妥善反映您在法律程序中的胜诉机会。
7. 终止“不可抗力”状态。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是一种临时抗辩事由,“不可抗力”事由被克服和供应恢复之后,它应该尽快被终止。在此之前,许多合同要求公司定期更新信息。必要时,公司应该评估自己的合同和准据法是否提供了暂时不履行合同的依据,或者授权自己修改合同条款或完全终止合同。
提前做好准备 不畏将来出现新疫情
继SARS、MERS和禽流感之后,寄希望COVID-19是最后一场席卷全球的健康危机无疑过于乐观。企业应该做好充足准备,减轻未来因全球性疫情所带来问题的影响。现在就是行动的好时机。就此,我们有如下三条建议:
1. 制定B计划(C计划和D计划)。当下,如果一家企业依赖位于中国的COVID-19疫情严重地区的唯一个供应商,那么它将面临巨大的挑战。良好的供应链管理规范应该在不同国家和地域配置多个供应商。无论将来是否出现全球大流行(pandemic)、气候变化还是其他全球现象,这种做法将减少未来可能增加的破坏风险。
2. 更新“不可抗力”条款。更新合同范本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为将来签订的合同或重新协商的合同做好准备,确保合同条款涵盖了全球大流行或类似破坏性现象下的相关应对举措。
3. 特别注意争议解决条款。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将决定公司是否可以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如果公司从中国供应商处收到一份无效的“不可抗力”声明,那么中国法院未必是公司寻求损害赔偿金的最有利法院。就重要的合同而言,如果公司是依赖于次级供应商的供应商,若是可以在两份合同中就争议解决条款的兼容性达成一致,这将使得公司能够在同一个法律程序中解决两份合同下与疫情有关的供应纠纷。盛德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国际争议解决律师团队协助您识别和谈判此类有力且精心设计的争议解决条款。